中国证券监视办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惩罚决

 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惩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,将罚款间接汇交国库。具体缴款体例见本惩罚决定书所附申明。同时,当事人若是对本惩罚决定不服,也可正在收到本惩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间接向有管辖权的提起行政诉讼。复议和诉讼期间,上述决定不遏制施行。

  按照当事人违法行为的现实、情节、社会风险程度,根据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,我局决定?。